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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56)(1 / 3)

*********56小傢伙往右转身,面对窗子;坐在书桌边缘、垂下双脚的他,两腿夹着中文字点,迅速翻页。我在今天稍早的时候就发现:他的手指虽然很尖锐,却不曾伤到纸张。

我交到他手上的书,全都维持原状;封面没有多出刮痕,也页也没有被戳破。

而他的双手毕竟极为接近人类,比我的肉垫或鼻子──粗糙、湿润──都要来得保养书本。

过约十分钟后,他指着其中一页,说:“我喜欢这个字。”

“泠”,写起来比冷多一个点;只差一个笔划,发音和意思可能就完全不同。

我在盯着这个字超过一分钟后,老实坦承:“这个字我不会念呢。”

事实上,光是眼前这一页,就有太多字是我看不懂的。眼中光芒扩大的小傢伙,说:“跟『铃铛』的『铃』同音。”

他的中文发音比我标准多了。在这次对话之前,我还以为他选的是个音比较重的字。而这个的意思,我猜,应该不如我原先猜想的那样沉重。竖直耳朵的我,问:“那这是个比较偏向女性还是男性风格的字啊?”

“不知道呢。”小傢伙说,慢慢耸肩。

我仔细回想一下,说:“我好像也没听过那个中国人会为自己的小孩取这种名字呢。”

“没关系啦!”小傢伙使劲挥动双手,显然不打算改变主意。接着,他向我解释这个字的意思:“凉爽。”

就这一句极短的形容,非常简单。我猜,应该不会只有这么点意思;而命名本来就是强调自己特别喜欢的部分,不需要在意太多细节。

为了使小傢伙快点成长,和以往一样,我问:“你对这种形容还有更多感想吗?”

“嗯──”小傢伙思索了几秒后,说:“我身体表面的温度不高,未来还有可能变得更低,所以啊──”他用了不少比喻,也顺便把东方人所谓的禅意给加入其中,却导致我有点听不太懂。

小傢伙应该不是在瞎掰;在翻开字典之前,他一定有好好想过。我相信,他对此的感性在一开始就发展得较为抽象。而接下来的选择,又几乎是全凭直觉;最后,虽然结果很快就出现了,但要把这可能不那么依赖言语逻辑的思考过程给清楚表达出来,可得再花不少功夫;不过,他越讲越起劲,显然很希望自己的名字有足够的故事性。

真是贪心,我想,努力忍住不笑。在过约三分钟后,他才讲完。我轻咳一声,大致整理了一下:“总之,你希望自己能够让烦躁的人静下心来。”

的确,──无论是因为天气、心里或病痛──一个人要是感到心浮气燥,那便离浪漫有点遥远。

小傢伙在奋力点头过后,兴致勃勃的说:“我也渴望自己能够用手指轻轻一碰,就为对方带来大量的性刺激。”

“那你大概得要学点推拿或针灸的技术才行。”我说,尾巴慢慢摇晃,“好消息是,图书室内有这些书。”

在我告诉他的一些色情故事里,有一些利用到冰块助兴的段落。似乎,我猜,小傢伙对那种情节最有共鸣。他血液的温度不会比我低太多,但毕竟是能够抵挡刀枪的设计,最外层距离血管是有点远。相信再过不久之后,小傢伙身上的甲壳会变得比金币还厚;而他不仅不会觉得重,组织的增生也不会害得他的关节卡住。

虽然结构複杂,却不需要隔一阵子就用锉刀等工具来修整,这真是非常了不起!我不得不再次佩服凡诺的设计,而一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确定他的灵感究竟是否来自昆虫的外骨骼。下次要问个清楚,我想。

观察小傢伙这半天下来的肌肉转变程度,我发现,他体内的能量转换效率比我要来得高。他应该会长得比我还快,可能一周内就会变得比我大。

“太有趣了!”我说,立刻把刚才所想的都讲出来。小傢伙虽然边听边点头,却不想继续讨论下去。很显然的,他讨厌自己身上所有不像人类的地方。我垂下耳朵,决定不勉强他。

原以为小傢伙会给自己取更有趣的名称,或者选多几个更通俗一点的中文字;而选个如此富有个性的字也不错,我想,习惯就好。

“从此以后──”我抬起头,郑重的说:“我就不叫你小傢伙啰。”

泠、泠、泠、泠、泠……在心里默念不只十次,就可以把今天一直叫的“小傢伙”给从脑中挤出大半;不过就是半天下来养成的习惯,要改变实在是太容易了,特别是我又极不想成为像凡诺那样的人。在今天过后,他可能也不会直呼泠的名字。我也曾假设他会叫泠的名字,却坚持不叫我的名字。这样的话,我还是只会讨厌凡诺,而不讨厌泠;至於这究竟是表示凡诺比较喜欢我,还是正好相反,我就先不进行太多揣测。

泠小心翼翼的把字典放回去,而一直在到处探索的我,发现这边的桌子下也放有几瓶酒;深棕色的液体,装在被擦得亮晶晶的高级玻璃瓶里。即使是最厚的瓶底,也几乎看不到气泡;从瓶身到瓶颈都有不少极像花托的曲折线条,从外型看来,应该是这十年内产的酒。

我想要偷喝几口,但仔细想想,这不是年轻人该嚐试的。更何况,我不该给泠带来太多麻烦;摇摇晃晃的,要他扶着才能回家,这可不是一个好前辈会有的形象。

至於是否会惹凡诺不高兴,我则不太在乎。这几天,我真的觉得,让他不高兴远比看他一脸得意要来得有趣;一些小孩会藉着做坏事来引起自己父母的注意,我的心态可能快和他们一样了。

过约一分钟后,我和泠都回到走廊上。我们一起抬头,看向窗外。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令树木之间的阴影显得深隧。大门口传来几位小姐的嘻闹声,我想,她们也玩了好几个小时,却依旧充满活力;比许多同年龄的孩子都还要活泼,这是一件好事。而在听到他们无忧无虑的笑声后,我也更同情那些住在贫民窟的孩子;要是每个孩子都能吃得这么营养,自然是每天都蹦蹦跳跳的。

无论是那个贴药布的,或特别瘦弱的,他们的脸都再次自我的脑中浮现;那些孩子,不论男女,结局可能都很悲惨。为了自己好,不该再关心他们,而这是不可能的;就算会被说是不成熟,我也认了;一个人要是没有恻隐之心,那便不配备称为万物之灵。连不是人类的我,都想要多拥有一些;这之中的光辉,连金币都比不上。

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我希望,至少在做得到的范围内,我要尽可能的对他们伸出援手;虽然和泠讲到这些,我却又很快坦承:“我不打算把自己玩乐、休息和学习时间牺牲太多。”

这样的善行当然称不上是极致,而即便再有限,也能给那些孩子带来帮助;可要是轻易的说“这样就没问题了”,好像又不太对;再一次的,我感到罪恶。

也因为这样,我和泠谈到早些时候的行为时,会有些结巴;刚才,我们的对话就断在很微妙的地方。我晓得自己讲得不好,而在短时间内,我也不打算修正。

“在真正慈善家的眼中,我的想法铁定有太多瑕疵。”我说,认为这个结论还不错。

“我想──”泠低着头,小声说:“他们多少还是会认同你的想法。”

把头抬高的我,看到泠的两手食指相互碰触。这一次,我不命令他说下去;偶而,也该让他自行鼓起勇气。

过约十秒后,泠再次开口:“依据我脑中的资讯,那些举办慈善活动的人,更常被周围的人嘲弄。在他们眼中,你和那些真正自私到极点的例子,绝对是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他们不会不珍惜像你这样的人。”

这方面的概念,泠好像真的懂得比我还要多,而图书室里也没有哪本书是特别描写到慈善家的种种经历。很显然的,凡诺为他注入的资讯里,“慈善家”佔有特别大的篇幅;这可能有何特别因素,而我若没问,凡诺主动讲解吗?

泠低着头,说:“即便极为有限,也值得去做。当然行善时没受到称讚,还受到冷言冷语,是会很令人感到沮丧;但说真的,我觉得这根本就无所谓。”

“重点在於那些孩子有没有吃到东西。”我说,和泠一起点头。他欣赏我的想法;晓得有个人支持自己,这感觉还真不错。而我也注意到,明明泠和我都算不上是大人,却关心那些孩子;这当然是来自於恻隐之心,但会不会也表示,我们自认比要他们来得高等。

这就更无所谓了!我想,赶紧把脑中的疑惑给抹去。很明显的,相较於时常挨饿,老受到虐待和暴力威胁,被迫与亲人离散的人比起来,我们算是非常幸运的;所以,比较正确的思考方式应该是:比较幸运的人,要试着把资源分给没那么幸运的人。这样才能够营造出比较美好的社会,我想,泠也说:“就算远远称不上最好,我们也该继续做下去。”

“同意。”我说,用两只前脚轻顶他的臀部;这相当於藉着拍背来表示亲暱,尽管此举让泠差点摔倒。我不出言解释,反正,他一定懂我的意思。

因为肚子里装了些东西,我们的行动不快;半路还要重新调整衣服位置的我,比预期要多花了快两分钟才和泠一起来到玄关。

大门上锁的声音传来,我想,得走旁边的小门了。

这时,一位男性仆役刚好要外出。我们跟在他后面。

没算对距离的我,不慎碰到那位男性仆役的左小腿。他马上跳起来,八成以为自己踢到一只老鼠。由於我们身上的幻象未消,他什么也没看到。过了快五秒后,他小声的自言自语:“只是风吗?”

刚好,一阵真正的大风吹来。这个人绝对能比较出前后的差异。但或许是因为长年过分依赖视觉,他这下只会更确信先前的触感是因为风的缘故。

走过好几条街,我们终於回到家。首先,把蜂蜜和衣服都放到图书室里。接着,我们用墙上的肉块,把体内的食物都给吸走。最后,我们一边伸懒腰,一边躺在书堆上;毕竟走了这么久,腿和腰都会感到有些酸。

我们把放在图书室里的一罐水都给喝光,在各打了一个大嗝后,我们再次躺下。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们只是看着天花板发呆;不想看书,即便是有再多的插图,现在也都无法引起我和泠多大的兴趣。

我们虽有些累,但也不想睡觉。

第一次在没有凡诺陪伴的情形下这么晚回来,让我感觉自己的勇气和能耐都更上一层楼。

在过约半小时后,我和泠走到二楼的窗前。这毕竟是全球属一属二进步的城市,我想,多看看晚上的街景,绝对有助於我们了解人类。

泠现在还小,即使蹎着脚也搆不到窗子。我打开储藏室,要他先站在我以前用来垫脚的铁桶子上。

在这同时,我也发现,研究室的门上锁了;里头没有任何声音,凡诺不在厕所里。很难得的,他的气息从家里消失了。这个不常外出的傢伙,只锁了研究室,大门和图书室都是开着的。“算是很为我们着想。”我说,皱一下眉头,“他对幻象也太有自信了,还是说,这表示城内的召唤术士真的只剩下他一个?”

我猜,凡诺很早就出门了。他应该是去找些研究资料,而不是为了找我们。

晓得泠对此有点不安,我一派轻松的说:“凭我们创造者的能耐,他应该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就得知我们的位置,并在几分钟之内就赶到我们身旁。”

而泠虽然点两下头,看来还是很担心,“我们这么晚回来,他真的不会生气吗?”

我原本想随便回答,也许再故意吓一吓泠;而在考虑几秒后,我还是尽可能语气正经的说:“生不生气我不晓得,他毕竟是个很难捉摸的人。”

看到泠眼中的光芒持续缩小,我赶快说:“放心吧,再怎么样,责任都是由我来承担。”

要当个好前辈,我时常这么提醒自己。在把蜂蜜、衣服和零钱袋都给放到图书室的一角后,我们再次回到二楼。

泠多费了些功夫,把仓库内的工具箱也拖过来。这样,我就能站在他的左手边,一起讨论眼前所见到的景象。如同许多户人家的孩子那样,这场面我也期待快半年了;虽然就外型来看,我们的血缘关系不近,但我们终究也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是朋友,也很像姊弟,我想,不免感到有些难为情。

最棒的是,泠才刚出生不到一天,和我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那东西好吃吗?”他问,右手食指按在玻璃上。我顺着他的指尖,看到一个正在卖油炸小点心的摊贩。

“其实就是洒了一堆盐巴的便宜玩意儿。”我一边回忆以前的品嚐经验,一边说:“由於油没有常常更换,所以带有一点焦味。老实说,我觉得我们自己做或许会更好吃。”

和泠的问题比起来,我的见解总是比较长;我挺担心他会觉得烦,而在几次经验之后,我确定自己的回答大致都符合他的期待。

“看看那个警卫。”我说,伸出右前脚,指着位於泠鼻子下方的一个胖男人,“他的年纪其实很轻,却已经跟个中年人一样。唉,他太爱喝酒了,又常常熬夜,所以肝不好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变成都是我在主动提起话题。由於只是闲聊,所以我谈的也多半都和健康有关。泠更关注一些人的穿着;尽管叫不出多少布料和配件的名称,他却好像真的对每个细节都很好奇。

“那个女人──”泠说,指着一位低着头的女子,“她的颈子上,啊──那些黑黑的宝石,好漂亮喔!”

我为看清楚更多细节,先瞇起眼睛。过约两秒后,我回答:“那是煤玉,其实不是多昂贵的东西,主要是用於丧礼场合──”

我还没来得急讲解更多,泠就把注意力转到另一个路人身上;不是“丧礼”

一词令他不悦,只是街上总有更新奇的存在。

泠伸长脖子,问:“那个女人的妆好浓,是正准备回家的娼妓吗?”

“没错,”我说,一样瞇眼看个仔细,“他似乎是没有皮条客的,这样反而比较好;客人给多少,她们就赚多少。而就我的观察,那些讨厌的中间人其实比客人要来得会对娼妓动手动脚又过一分钟后,泠看到一名腰极为纤细的妇人。我动几下鬍鬚,说:“一般人会用沙漏来形容这种极端的体型,还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呢。”

一连笑了好几声的我,要过了快十秒,才发现泠被这位妇人吓到全身发抖;他没法靠着窗子,还差点栽进我的怀中。要过至少两分钟,泠才冷静下来,说:“束、束腹实在太离谱了啦。再怎样,也、也、也不该让人的腰变得像是根棍子啊!”

“这毕竟是个极端排斥裸露的国家,所以对於美的追求可能──”我的话没说完,因为有个人引起我的注意。

是一名男性,皮肤苍白、裹着一身黑袍;站在路灯旁的他,有着一头灰色卷发,可能不是英国人。他的眼神相当严肃,两片嘴唇被下垂到极限的嘴角给拉得极薄。至於他的额头,皱纹的数量已经不输老年人;再配上凶狠的表情,让他看来就像是一头准备扑向猎物的狮子或老虎我猜,他是一名牧师。而即使以上个时代的标准来说,用这副邪恶的模样来传递福音,也是极难受到一般人的欢迎;我马上把自己的见解跟泠说:“周围的人根本不敢看他一眼,八成是个难相处的傢伙。”

凡诺说不定还比他友善;难得有人能让有这种感想。继续压低身体的泠,稍微把头抬高,说:“他看来非常生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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