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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36)(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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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较有些年代的书,使用的辞彙也较为古老。所幸书架上也有不少讲述古典用语的辞典,所以基本上还是难不倒我。凡诺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赋予我知识这方面他也是表现得极为大方。这让我在感谢他的同时,也更确信他无法忍受笨蛋。至於构成我的人类材料──他或她的详细资讯到底是如何──,我决定以后要调查个清楚或许凡诺之所以要我离开研究室,就是希望我在这间图书室里能好好充实自己。以免被他抛弃,我想,好像不该这么悲观。我也不会再认为他要消灭我,因为我开始相信,他对我有些期待。

尽管先前见识过凡诺的态度,我脑中还是浮现一些天真的念头:像是他其实非常喜欢我,或至少非常需要我。我希望他是个温柔的人,尽管目前的资讯都显示,冷酷才比较有可能是他的核心特质。

然而,在长时间的阅读过程中,我也发现另一件事。这事虽然细微,但真的令我感到有些遗憾。虽然,我脑中拥有不少知识,而我却没有学习这些知识时的记忆。

起初,我觉得这种心里会在短时间内疚消失。但过不到几天,我就开始因为脑中的匮乏感,而开始会觉得有点反胃。这些影响我抉择的资讯,在我脑中佔据这么大的一部分,却好像有一大堆都缺少轮廓、色彩、温度和动态。

我闭上眼睛,说:“所以,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小婴儿,脑中的讯息也会比我有『质感』吗?”理解到这一点,使我变得很难欣赏自己的头脑,也很难不羨慕那些从零开始学起的人;后者的学习过程也许辛苦,但至少在感受上是极为丰富的。这应该是第一次,我对人类感到非常羨慕。

过差不多两天,我确定自己对什么样的书有兴趣。为了解人类,我是该从历史、地理开始学起。但更合我的胃口,却是神话、园艺以及绘画。后几种书的插图比较丰富,内容也比较有感情,我想,艺术评论多数都极为主观,但这类主观论述本身也相当具有趣味。看那些争论、批判和拥护的段落,特别能让我打发时间。

虽然新知的质感怎样都比不上更实际的经验,但大致上算是可以接受。而在累积新知的同时,我脑中的旧知识也开始活泼化,这尤其让我感到兴奋。

最让我惊讶的是,我不需要吃饭,一天也只要睡大概二到四个小时。我也需要排泄,而不仅次数不频繁,方法也和一般生物很不一样。凡诺会准备一个鲜红色的软嫩肉块,让我的其中两只脚碰触。肉块的表面没有什么纹路,似乎和图书室里的那团东西有血缘关系。不要五秒,我体内的废物都会通过那两条腿,进到那个光滑的肉块里。像这样的过程,我一天最多进行两次。在这过程之后,我会觉得很舒畅,除了感到渴之外。

我不用吞下固态食物,只需要喝水。而在我的一次请求后,凡诺准许我带一瓶水和碗到底下。他甚至允许我奢侈一点,用研究室内的炉子泡一壶茶。这让我开始喜欢他,尽管他答应时,语气和表情也开始透着点不耐烦。

这一个月,凡诺的研究似乎是进展到最重要的阶段,所以我有相当多的自由时间。我常常图书室里耗掉大半天,晚上乾脆就睡在图书室里。这底下不是很暖和,但我也不是那么容易受凉。虽然我讨厌寒冷,而这好像只是心里上的不适远多过於生理上的。所以即使到了冬天,我可能也完全不需要调整身体。这和我原先预料的不同;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把油灯收起来,只是变得更节制点亮它。

这段期间,我也一直观察凡诺。他几乎不外出,好像也真的完全不需要睡觉。

他一天只上一次厕所,每次最多只耗费五分钟,而过程中没有任何声音和味道。

没人寄信给他,也没有多少人来拜访他。教会的人会过来通知相关活动,或者直接拿箱子、要求捐献。一些觉得他十分可疑的人,也会试着打探;而有不少人自己也是鬼鬼祟祟的,所以不见得是邻居或警察,我猜,之中或许有不少就是小偷,想再行窃前先观察情况。

而神奇的是,这些人往往都会敲到其他人的门,不然就是在和空气交谈。我甚至在窗边看到,有个一身黑的傢伙,对着一片空荡荡的地方东摸西拨。他们不认为这样哪里有问题,连从他们身旁经过的路人,也好样完全没发现他们。

我能猜想到,是凡诺施展的一些法术,让这些人的视听触觉等都受到影响。

真是惊人,我想。而比起眼前的法术或壁炉里的光球,像我这样的玩意儿,显然才是最特殊的。比起凡诺的出身、经历,我对自身的构造更为好奇。而要听到他就这个主题做出详细讲解,显然我还要等好一段时间。

身为凡诺口中第一号作品,我常试着感到骄傲。而他却一直没为我取名字,这实在有点奇怪。或许没什么大不了的原因,只是他懒而已,我想。负责打扫的那个软体生物也没有名称,使得我到现在还称牠为“那团东西”或“那个玩意儿”。

过一个月后,凡诺终於觉得这样不太对,乾脆要我为自己取名自;他似乎是想让自己表现得比平常更亲切一些,还丢了本辞典给我。此举反而让我怀疑他其实是在开玩笑,因为图书室里已经有不少辞典。他这样做,只是更突显出他对此事的态度有多随便。

在某种程度上,我早料到会有这一刻;光凭那少少的几次交谈,就足以让我了解到他的个性。

“所以我早就已经决定好了。”我说,转头看向一本绘有蜂巢图案的园艺书籍,小声念:“蜜。”之所以选择这个字,其实没什么特别的理由;纯粹只是因为它是甜的,就这么简单。

尽管我长得一点也不像人类,但──说来真有些难为情──我还是希望自己能自然散发出一种甜美的氛围,让周围的人都很喜欢和我相处。而叫“蜜”,感觉不仅有很多正面涵义,也不会比叫“糖”要来得俗气。

在故事里,能被以蜜来形容的人事物,本身通常都是极为正面、美好的。从古到今皆然,我想,虽然已经有些调查报告指出,一些蜂蜜的材料不限於花;这表示即使完全没有人工介入,也不是所有的蜂蜜都能吃。我不是个太吹毛求疵的人,所以也不打算对此思考太多。

而只有一个字,我想,不只好记,也具有神秘感。极为满意的我,很快把这名字跟凡诺说,并期待他晚点就会这么叫我。而过半天后,他还是只叫我:“小傢伙!”

我皱起眉头,因为耳膜不适而甩几下头。他的声音不小,简直像是在身旁叫喊。或许他就是透过建材里的生物组织来传话,我想,这似乎不是错觉。在听到他呼唤的头五秒,我就把油灯吹熄。

我很快冲上楼,书和纸牌暂时都不整理──我在这段日子确定过,那团东西不会擅自碰触我拿下来的任何物品─。如果我假装没听见,凡诺会不会叫第二声?

我虽然很好奇,但不打算挑战他。通常我即使位於图书室的最深处,也不会让他等超过一分钟。

要是让他等太久,他可能就会自己下来,硬是用蛮力把我拖上去。我既然不会饿,那他就不能罚我没饭吃。而即使长时间不让我喝水,我或许也能摸索出一种只需少量饮水的节能模式。这样他要达到惩罚效果,就只剩把红色肉块收起来,和痛殴我一顿这两个选项。我极力阻止自己去想像其他可能,但脑中还是闪过那个迅速萎缩的囊。既然能轻松避开惩罚,那我就不该故意捣蛋。

他找我,不是为别的,就只是要我回答那堆白沙在陶板上拼凑出的东西。每过一次,他都会提高难度,到后来连算术都出现了。不要多久,就开始有一些数学题目是我解答不出来的。连考验辨认能力的图像题,也冒出一堆我完全不认识的东西:一些是机械零件,一些是异教符号;我能勉强认出中国的饕餮纹,至於半球状的东西到底是碗盘还是麵团,实在是难倒了我。差不多到第十次测验时,我的正确解答次数,远低於答错或回答“不知道”的次数。

而凡诺看来没有很失望,只是一直小声说:“当然、当然──”

即使这几天的大半时间都待在图书室,我的知识范围依旧在他的意料之内;显然从头到尾,我都未曾让他感到惊讶。想到这里,我又开始感到有点火大。虽然他完全没有耍我,但我实在很难不讨厌他的态度。

我还是比较喜欢在图书室内看书,因为这过程即使困难,也实在不算有趣。

乾脆就打一个大哈欠,让他晓得我真的觉得很无聊;这念头冒出过许多次,而每次都我在短暂的考虑过后,决定别这么做。我实在很胆小,特别是在他面前。

所幸这堆无趣的测试最多只会花我一个小时,更多时候是只花半个小时就结束。在短暂进入研究室的过程中,我也观察到,凡诺椅子两旁的书每天都不同。

但常待在离楼梯口不远处的我,从来不曾见他亲自下来取书。也许他能像操控其他东西时那样,让书用滚的或飞的来到他身边。再不然就是靠那个软体动物来运送,我猜,试着想像那一团东西因为包住一叠书,而变成柱体的模样。

“那样要怎么上楼啊?”我说,觉得那画面实在有点可笑。

而我实在好奇,所以有超过五天,我看书时都特别靠近楼梯口。而才过两天,我真的看到那团东西包着五六本书,快速爬上阶梯。

“真的能负责运书啊!”我惊讶得大叫,眼睛使劲眨两下。

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我会发现牠的其他技能,像是修理房屋之类的。在这个家里,那团东西才是最有用的;凡诺多数时好像也只需要牠,而不是我。当下,我因为理解到这件事,而没法笑出来。我不仅感到有些伤心,还有些生气。在给这种情绪折磨快半小时后,我连书都看不下去,乾脆躺在书堆里发呆。要过半天,我才晓得,这个情绪是忌妒。

我不看书时,会在图书室里奔跑。图书室内的空间不小,而我才刚出生不到两个月,适当舒展筋骨对我而言非常重要。跑上不只一小时,很快觉得无聊,跑完后,若还是不想看书,我就会闭目沉思。这时,我通常都是在回忆、重组先前读到的内容,试着把刚才得到的感动给更加诗意化。而有些时候,我也会慢慢呼吸,仔细感受自己体内的每一丝鼓动。只要我够专心,就能自由改变肌肉甚至骨骼的比例。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做到更细部,也许从细胞最深处的本质开始改变。所以我其实有能耐变成完全不一样的生物,那程度或许还超过昆虫的变态;这也表示,我有机会变得像人类。

发掘自己的潜力,其实远比看书还要有趣。而在那时,我就知道,这种实验不能密集进行。每次,我变化身体时,都会消耗掉体内的某些东西。虽然量都不多,但在没确认该如何补充以前,我不该随意浪费。

知道自己的潜力十足,是令我兴奋不已。而在同时,我也再次晓得,自己的确是个怪物。依据凡诺先前的说法,我可以推论出,像我这样的特殊生物在这世上应该不会只有一个。但在这座城市里,我似乎是唯一的。

无论哪种生物,遇到看似熟悉的傢伙,会先试着靠近研究。后来,一但发现对方是彻头彻尾的异类时,他们的第一个反应通常都是极力排斥。而我才不在乎一般猫狗的态度,我只注意人类。

即使有那么多的故事是专门讲述人类的无能、无力和野蛮,但从许多角度看来,他们显然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随着时间推进,他们掌握的通常只会越来越多,我想,而他们的数量也十分惊人。依据以上这几点,我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熟悉他们大部分的人,远比只熟悉凡诺一个人还要来得重要。

而让我感到悲观的是,即使教会的权利已经是一年不如一年,我也有可能会招致许多敌意。书上也写到,光是国籍、信仰甚至生理特徵上的差异,就足以让人类不合。而像我这种在根本上就和他们不同的异类,要和他们做朋友,可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连合平相处都有可能是奢求,我想,人类就是这样纤细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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