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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36)(1 / 3)

************36看到明的态度,蜜感到稍微舒坦一些。

闭上双眼的蜜,慢慢呼一口气;在感受胸中的紧缩被逐渐释放时,她也发现,自己果然期待这一刻到来。然而,在蜜的心中,有一大部分还是非常挣扎。特别是较后面的段落,除了会让她手脚冰冷,还可能会让她喘不过气。

蜜放下酒杯,两手紧扣着肉室地面。为了压下恐惧,她咬着牙,全身紧绷。

过约三秒,她才放松身体。动两下耳朵的蜜,继续说下去──我可以看他的书,这显然是打发时间的最好方法。而底下缺少照明,我现在又不被允许进到研究室里。在暂时无法从凡诺那边得什么帮助的情形下,我上楼,先进到研究室旁的储藏室里。储藏室里或许有能够派上用场的东西,我想,凭我现在的体型,可能要花一点功夫,才能打开储藏室的门。

而来到储藏室前,我却发现,门没有关。是凡诺为了方便还很幼小的我到处探索;他可能这么体贴吗?我不敢确定,或许这是测试的一部分。当然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的生活习惯不好,或者真有小偷光顾过。

我推开一堆杂物──多数为花瓶和陶器──,才在角落找到一盏看来非常便宜、简陋的油灯。里头有满满的灯油,由於没找到火柴,我只好利用走廊上的蜡烛。研究室里的那颗光球应该能点着东西,也几乎不需要照顾。而凡诺竟然在走廊上用蜡烛这种需要每天更换的东西,实在让我有些惊讶。不晓得他是为了情调,或纯粹只是因为懒得再做出一个光球,我想,希望他是前一种我把仓库里翻出的旧信封袋给撕一小段下来,用於引火。烛台的位置比走廊上的花瓶还要高,而我只要使劲一跳,就能够接近火源。为避免造成任何意外,我的动作十分小心。最后,我当然是在没伤到自己,也未引起火灾的情形下,把油灯点着。

从找到油灯到想办法点亮,花了我不只半小时。而只有一盏灯,仅能照亮图书室内一小片空间。就算再多两盏,也不能消去地下图书室的阴森感觉。而我对照明要求的不多,只要不会在我看书时太伤眼睛就好。

油灯不矮,几乎等同於我用四脚站立时的高度。先前,为了带着它走,我一直努力用嘴巴把它抬高。我这种鼻子指着天花板的姿势,看来有点可笑。除了嘴巴不舒服外,我还看不见路面。但我只要用一只前脚摸索,慢慢前进,还是可以下楼梯。

油灯点着后,温度很快升高。再让脖子和胸口继续贴着它,对我来说实在难以忍受。早料到这一点的我,在点着油灯之前,就咬出一枝末端严重磨损的柺杖。

还需要稍微加工,我想,立刻转身。在我右手边的一个工具箱里,有一把好像几乎没用过的小锯子。我把这只不比菜刀宽和长的锯子从一堆工具中拖出来,并小心别让自己倒在一堆易碎物品上。

我把柺杖的放在台阶上,用右前脚踩着。嘴里咬着锯子的我,先把柺杖锯短,再把柺杖头的内侧给锯出几个开口。我作业的地方很靠近研究室,发出的声音也不算非常小。先前,我就已经透过用鬍鬚和耳朵,确认过这栋房子的隔音品质;厚实的木材,再加上贴在门缝等处的肉质材料,大概连我在门口的叫声都能够阻挡。绝对不会打扰到凡诺的研究,我想,这样就没问题了。

而我锯到一半,才开始想,这枝柺杖会不会是他的什么重要纪念品?我只停下动作不过两秒,就继续作业。别告诉他就好了,我想。凡诺没有发现,而现在,我也确实需要一个辅助提把。

在加工完后,整枝柺杖现在只有我从鼻子到屁股的长度,而弯曲处的几个开口刚好能容纳油灯的提把。油灯的握把只是几条可轻易弯曲的铁丝,这种细长的结构,抓握起来实在不算舒适。而如此简陋的好处是,我只要稍微用前脚按压,就可以把它调整成紧贴柺杖头。

我咬着柺杖中段,歪着头,让油灯高於我的右腿。确定铁丝握把有牢牢固定在锯出的缝隙里后,我就不用担心油灯会落到我脸上。现在我提着它,不仅不那么容易被烫伤,还能看到我脚前的路。只是为了照明,却是那么费时又费力,我想。而我也不得不承认,刚才忙碌的过程虽然有点狼狈,却也让我非常有成就感。

我小心走下楼梯,避免灯油晃出来。选好书架后,我把油灯放到地上,用前脚把几本书拨下来。一些用来看,一些是用来拼成我的阅读桌椅。垫在屁股下的尤其重要,我想,石制地板实在太冰了,那一波波寒气连我的肉垫都挡不了。

我只需要稍微嗅闻一下,就晓得这里其实被打扫得非常乾净。正当我怀疑是不是凡诺会定期请清洁工来负责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快从书架上钻过的东西。

我晓得,那不是老鼠,也不是蜘蛛。从动态看来,那是一种软体生物。

我瞇起眼睛,看到那团又黑又亮的东西停在一块地板上。除了没有一定形状外,牠还是半透明的。牠的身体内外没有任何明显的器官,倒是有些像是才消化到一半的东西,正在慢慢变黑、变薄。那好像是一只小虫,我想,大概是从地面缝隙钻上来的。

那团又黑又亮的东西,看起来真有点像是海参或蛞蝓,但明显比那两种生物要灵活许多。我猜,牠八成也是凡诺用囊制造出来的。运用在我身上的技术,在牠身上大概也能找到一些。尽管如此,牠可能称不上是我的原形。因为牠没有思考能力,也无法大幅度的改变身体构造。

即使牠真是我的原形,我也不会拒绝承认;对於我的近亲,我还有过更不堪的想像;若我在储藏室或哪里发现任何试做型的遗骸,我应该会为自己离那些失败作品有一段距离,而感到安心一些。

牠在消化完体内的虫子后,就立刻远离我;速度简直比蛇还快,让我看不出牠到底是用翻滚的,还是蠕动的。而透过耳朵和鬍鬚,即使隔一段距离,我还是能察觉到牠的存在。牠不断发出“咻噜”、“咕噗”等声响,但不会比我翻书的声音要来得大。

几秒钟之内,那团东西就钻过好几个书架。我猜,先前,囊的碎片就是被它吃光的。过约五秒后,我发现距离我约五公尺的前方,有一点刚冒出来的植物嫩芽。

那团东西迅速拐弯,经过那块地板。牠把那一点嫩芽整个盖住,接着不要两秒,嫩芽就消失在牠的体内。应该是连根都不剩,我想,不知道牠是用什么方式感受到那株植物的存在,应该不只是靠嗅觉而已。凡诺显然就是用这团东西负责清洁,而他也从不担心自己的家具和藏书会被牠给弄坏。

的确,这间图书室被那团东西维护得非常好。想到这里,我叹了好大一口气。

凡诺是我的创造者,我当然想要取悦他。而就在刚才,我确定自己没法藉着打扫图书室来让他高兴。

但往好的方面想,有这团东西帮忙处理杂务,就表示我以后都能够百分之百享有自己的时间。如果牠真有打扫得那么确实,我也不用担心会碰到长满黴菌的书,或者是被一堆灰尘给呛到猛咳嗽。

这团东西看来虽然简单,但应该也能够抓老鼠,我猜,即使是要吞掉比老鼠还要大和迅捷的生物,可能也难不倒牠。

“虽然是长那个样子,却比猎犬还要了不起吗?”我喃喃自语,瞇起眼睛。

在某种程度上,这玩意儿激起了我的狩猎本能。

我只要全力冲刺,马上就能站到牠面前。但在仔细考虑过后,我决定还是别碰牠。除嫌髒之外,我也怕牠会一口就把我的半边身体吞噬、融解。我决定,以后再研究牠的各项能耐,和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操控牠等问题。

我翻开一本描述有毒植物的书,仔细阅读之中的内容。约十分钟后,我听到研究室的门打开。应该凡诺是要去上厕所,我想,立刻上楼。厕所位在大门旁,这配置很不寻常,而我不好奇这栋房子当初为何如此设计。

我坐在厕所门前,等凡诺出来。他在厕所里待超过两分钟,应该不只是尿尿而已。而我没听到什么声音,更没闻到什么味道。过约五分钟后,他出来,面无表情。他一看到我,就说:“小傢伙,你刚是才在图书室里?”

我吓一跳,背的毛发竖起。而他没看我超过两秒,就转身,显然又要进到研究室里。我咬住他的右边裤管,逼使他停下脚步。用这种方法来引起他的注意,让我紧张到心脏彷彿要跳出来。而再次低头的凡诺,依旧是面无表情。我松一口气,但不松口。我晓得,要是不赶快说些什么,我可能会被他踹到一边去。

既然瞒不住他,我乾脆就请求它允许我翻阅底下的藏书,也拜託他让我有足够的照明。虽然我咬着裤管,口齿不清,但显然凡诺都听得懂。他很快点头,这令我感到惊讶。他允许我使用图书室,并提醒我不准在那里点火。还好,我没跟他说我刚才有使用油灯。他晓得我会用火,还瞄一下走廊上的蜡烛。我很小心控制表情,不让她发现我心虚。而在短时间之内,他也没打算教我任何制造光亮的法术。

他抓着我的颈子,把我拉离他的右脚。接着,他从左边口袋里拿出一盒纸牌。

他眨一下眼睛;一道不算清晰的蓝光,从他的右边眼珠下缘闪过。过几秒后,他往右转身,进到研究室。在关门前,他像是差点忘了似的,把那盒纸牌丢到我面前。

凡诺好像无心解决我的难题,一开始我是这么想的,直到我发现盒子边缘有光线透出来。我用爪子把盒盖掀开,里头的各色光芒让我闭上眼睛。每一张牌都会发光,而至少十种颜色供我挑选。虽然亮度远超过烛光,却不会发热。这表示即使我不小心忘在书堆里,也不会引起火灾。

红色、蓝色、或绿色的牌很漂亮,但实在不适合用於图书室,我想。在思考几秒后,我把黄色、白色和橙色的都挑出来;一共有九张,够把十坪左右的空间给照亮。每一张牌都非常的亮,放於低处的那几张,我还得用几本书遮挡他们的光线。那时我还不知道“间接照明”这种说法,只觉得这样比较有美感,对眼睛会比较好。

凡诺提供的纸牌为我带来不少方便,而我没有立刻吹熄油灯。为使这个简陋的油灯变得适合我,我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只因不想承认刚才那段努力是白废的,所以坚持要继续使用它;凡诺要是知道我有这种想法,除会对用火一事非常生气外,大概也会觉得我非常幼稚。反正我才刚出生,我想。至少两年内,成熟与否等评语,对我而言可说是无关痛痒。

为了加深自己的信念,我还自言自语道:“火焰散发出的温度,会让我觉得很暖和。而那摇曳的火光,也能够为底下带来不少点缀效果。”

虽然真正到了冬天,我比较需要的应该是热水袋。且仓库里头没剩多少灯油,这种灯火浪漫大概最多只够我玩两天。我叠高的书堆倒还稳固,不会砸到它,我要小心的是那团到处跑的东西。这里多的是纸,火势一但蔓延开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图书室里的书籍涵盖各国语言,所幸多数都是英文和俄文,而这两种语言正好又是我最擅长的。这或许也表示凡诺若不是来自英语系国家,就是来自俄语系国家。

不少书的装祯十分讲究,除使用相当高级的牛皮外,连封面和书背镶有贵金属。我还看到一些手抄本,从纸张的颜色看来,极有可能是古董。除了无可避免的泛黄外,这些书大部分的保存情况都相当良好;既无虫蛀,也无发霉或过分日晒的痕迹,闻起来也只有纸张的香气。

只要懂得门路,这样的精装书随便卖出挤本,得到的金钱可能足以供应一个中下阶层的家庭吃上好一阵子。了解到这一点后,我有好几天在刚开始翻书时,前脚的动作总是战战兢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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